整個西洋藝術史是 “純化的過程”,其過程充滿實驗性,
繪畫從有「內容」到純「形式」,在追求藝術的獨立性。
step1.藝術為宗教而服務(從史前穴畫~文藝復興前)
如:埃及,藝術為法老服務、羅馬的《萬神殿》、
中世紀的教堂是為了建造上帝的家。
step2.藝術為貴族服務(文藝復興後~19世紀)
藝術在文藝復興時重生了,脫離了宗教的神秘主義,矇眛主義,
自覺到藝術要描繪生活周遭的事物。
但誰有能力使藝術為我服務? --有權勢的人。
如:新古典主義中描繪拿破崙、凡爾賽宮等
step3.藝術為藝術(19世紀後)
如:浪漫主義強調個人主觀情感、寫實主實關心的是平民老百姓。
發展到後來,甚至連「內容」都不要了,
如:印象派重點在描繪“光”到抽象畫則無內容,強調形式,如:風格主義。
換一個角度來看,雖然藝術史在追求純化的過程中產生了抽象畫,強調思維;但抽象畫的發展仍是退流型的。因抽象畫是極度純形式的,欣賞者與藝術品之間的關係並沒有辦法產生視覺經驗或是一認知的世界,評價一張畫的詮釋權落在「作者」,非在「讀者」。我們在看一張畫不是在欣賞,而是在思辨、理解作品,失去了藝術之生命。「畫」就在於說不出來,用「視覺」提示的東西,於是形象 (內容) 又出現在繪畫上了。